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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业主吼:还我房产证
阅读[15]作者:东莞在线 来源:dg.net.cn 时间:2008/3/17 13:45:29

  “无良开发商!还我房产证!”3月15日上午,在东莞东城区政府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现场,30名“美地芳邻”社区的业主拉着横幅,并高喊着口号。据了解,该社区所有业主入住至今已五六年,但房产证却一直没能办下来。其中一名业主去年曾状告开发商东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并胜诉,法院判开发商一个月内为其办理房产证,然而至今“难产”。

  现场 楼盘外墙遍布抗议横幅

  3月15日上午11时许,东城区有关部门正在东城文化广场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记者正在现场采访时,身后突然有众人齐声喊起了口号:“无良开发商!还我房产证!”记者转身看到,大约有30名市民情绪激愤地在高喊口号,站在前面的两个人拉着一条红底黄字的横幅,上面写着“还我房产证赔偿违约金”,其落款是“美地芳邻宣”。

  据在场业主介绍,“美地芳邻”社区由东莞市太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东莞市东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东城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开发,于2002年底交付大部分商品房给业主使用,至今已有5年多的时间,然而社区内共有65名业主依然无法办到房产证。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东城区东宝路的太和城市花园之东宝商住楼(即“美地芳邻”),只见在该社区的楼盘外墙上,也挂着数条巨大的横幅,上面分别写着“无良开发商还我房产证”、“苦寻六载欲哭无泪血本无归”等字样。

  个案 胜诉一年房产证仍“难产”

  记者采访了解到,就房产证的问题,早在2006年3月,一名2002年底入住的业主李女士就曾起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记者在其购房合同上看到,上面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200天内,开发商应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购房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但2005年我去办房产证的时候,发现开发商根本没有按约定将相关资料上交备案”。

  李女士说,2007年3月,法院判李女士胜诉,记者在其提供的《民事判决书》上看到,法院作出如下判决:限东城房地产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办理房产证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协助办理房产证,并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但是,开发商一直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李女士又于2007年5月24日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判决,该局也已立案受理。但直到如今,李女士依然没有拿到自己的房产证。

  开发商 承认商品房还没有确权

  在李女士所提供的《民事判决书》中记者看到,庭审中,所涉案的商品房没有进行确权。据了解,商品房没有被进行确权,也就是办理房产证的手续不齐。同时,东城房地产公司当时也确认,这种确权的行为应该由该公司本身完成。

  而时隔一年,其确权行为为何仍然尚未完成呢?记者昨天就此试图联系东城地产开发公司,但其办公电话一直未有人接听。随后,有当事业主告诉记者,找东城区政府的宣教办,应该可以弄到该开发商的其他联系方式,记者随后找到东城区政府宣教办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周末是休息时间,所以只能在下周一才能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

  直至昨晚8点10分截稿前夕,记者辗转通过东城区政府党政办得到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黎某的手机号码,然而当记者拨通黎某的电话,并向其简述了事情原委及提出采访要求后,黎某却表示:“有什么事情明天到我办公室找我。”随即便挂断了手机,无法再交流下去。

  而当时在东城文化广场进行抗议的30名业主,则到东城区信访办反映了有关房产证的情况,业主们告诉记者,信访办一名叶姓负责人对他们表示,根据信访条例,他们将于60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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