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将吃下“定心丸”,新《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新规将直堵以前个别环节存在的监管漏洞,从而让各部门实现无缝对接。
新《食品安全法》在延续以往我国在食品安全上的有关做法外,对相关部门依法承担应有责任进行了适当补充,其中卫生部门将承担安全协调责任,质监部门则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
同时对保健食品须详尽标明成分、功能等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新《食品安全法》对售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明确将给予严处,凡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