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月12日电(记者 朱旭东)近日,一个批次的金龙鱼玉米油(生产日期为2011年3月1日,5升装)被抽检出色泽和烟点不合格。为对消费者负责,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9日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到益海(泰州)工厂全面检查,着重对金龙鱼玉米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烟点和色泽指标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排除了"这批油品是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这一因素。
据了解,专项调查小组的检查内容包括:玉米油原料进货验收记录、精炼生产记录、包装记录、检验记录、发货记录、收回产品明细,重点对金龙鱼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检测。记者11日晚在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看到了该批次留样产品的检验报告,抽样日期为11日。检验结果表明合格,烟点和色泽符合国家标准,并出具合格报告。
泰州市质检所食品检验总工程师罗益群表示,留样合格,说明该批次出厂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从检测结果来看,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受流通环节因素影响造成的,企业有必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控管理,以保证食用油质量。"
益海泰州工厂总经理陈栋向记者表示,在获知产品"被抽检出色泽和烟点不合格"消息后,马上对该批次产品的生产、销售流通环节进行追索、下架回收,目前国内市场上已经没有该批次的产品在销售。随后,工厂将其他批次的金龙鱼玉米油送至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产品的烟点、色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陈栋感谢社会对此事的关注,并向受到影响的消费者郑重道歉。"公司生产的产品只要在产品保质期内,即便不是生产环节的问题,我们都会承担相应责任。"
泰州市质检所食品检验总工程师罗益群介绍,色泽则是指油脂的颜色深浅,并不是食品安全指标。烟点是衡量油脂精炼加工质量等级指标,也非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不影响食用油的安全使用。合格产品出厂后,如果流通环节中如存放不当,会因多种原因影响,使得游离脂肪酸增高而导致烟点降低。因此,小包装食用油应该储存在阴凉干燥处,以利于保证食用油品质。(新华江苏)